愛,無力再愛
 
【聯合報╱春草】 2008.06.05 03:22 am 
 
鄰居劉伯伯在外拈花惹草多年後,終於回家了。年輕時瀟灑浪蕩的他,已顯得老態龍鍾,過去曾有情緣的幾個女子,沒人要再服侍他,在外所生的子女,也不願奉養這個從未盡過責任的父親,劉伯伯只能回到一直固守老家的元配身邊。

劉伯母是個典型的鄉下婦女,對於自己比不上丈夫外面那些妖嬈美麗的女人,早早認命,只知拚命工作拉拔兩個孩子長大。等到兒女終於各自婚嫁,她可以享享清福時,卻選擇接受臨老回頭的丈夫,眾人不免在背地笑她傻,我們這些受過女權教育的年輕一輩更嗤之以鼻,難道女人就得委屈一輩子,宿命地接受別的女人不要了的老公嗎?

回家後的劉伯伯倒是非常安分,常常見他陪著伯母在鄉間小路散步,不知情的人,還會以為這是一對自年輕恩愛到老的伴侶。有一次,我們看到劉伯伯小心翼翼牽起伯母的手,跨過隆起的土堆,伯母的臉竟微微泛紅;六十幾歲的人了,卻浮現屬於少女的羞澀,看得我們目瞪口呆,和伯母一向交好的媽媽,卻笑著說她終於苦盡甘來了。

不過,劉伯伯並沒有陪伴伯母多久,突如其來的心肌梗塞,讓他走得匆促,留下老妻一個人為他張羅後事;原本話就不多的伯母,此時更顯得沉默了。

當法事忙完,我和媽媽去看她,她緊緊抓住媽媽的手,囁嚅半天,終於吐出一句話:「他最後真的對我很好……」然後,她就輕輕啜泣起來。

「我知道大家都說我不值得,可是他回來後對我的關心體貼,就好像我剛嫁給他那些年一樣。他還說以後會一直陪著我,不會再離開了……」伯母娓娓述說夫妻倆最後的相處時光,劉伯伯幾乎是用餘生的歉意和柔情,去彌補這忠實敦厚的老妻,而這些是我們外人所看不到的。

「夫妻是相欠債,至少妳劉伯伯晚年是真心對妳伯母好,年少時的恩怨荒唐,到這時也沒什麼好計較了。」回家時,媽媽深深感嘆著。

我雖然對這種王寶釧式的愛情難以認同,但伯母的深情寬容,還是讓人心疼感動,那是屬於舊時代人的韌性與堅貞。不管現代社會的感情面貌如何多變,對她而言,夫妻的情緣是一輩子的事吧?至少,她擁有丈夫最初與最後的愛情。

【2008/06/0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 

雪風書齋 ~ 型正院宅男署:

這是在聯合新聞網上看到的文章,作者春草於文中提及,受過女權教育的年輕一輩難以認同王寶釧式的愛情。是嗎?受過女權教育跟無法認同王寶釧式的愛情有必然的連結嗎?

首先,我覺得「女權教育」這樣的辭彙,其實可以再細膩一點。我想春草的意思應該是「平權教育」;然而,我認為就連「平權教育」這樣的字眼也還有審酌的空間。

倘若我們可以鼓吹以女性為自我中心的女權教育,那是否也意味著,有另一批人也能大張旗鼓地頌揚以男人為尊的沙文主義呢?若然如此,那麼所謂的「女權教育」也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沙豬信仰而已。

我想,兩性之間應該是互依互存,平衡互補的。與其追求齊頭式的性別權力,不如教育下一代學會如何互相尊重與愛護。兩性平權,不如「兩性平衡」。這世界之所以多采多姿,全因為我們之間有這麼多的不一樣,而這些不一樣也往往能透過各種感知與溝通達到平衡,激出火花,使我們認識到彼此的可愛。何苦讓我們「全部都一樣」呢?女生全變成金剛芭比;男生全變成粉紅Lady,這樣......實在......太奇怪了!XD

再者,一般人在探討過去的人、事、物時,往往會犯一種錯誤:運用現今的觀點,評斷過去的作法。在不同的時空背景下,有迥異的社會結構、價值觀感與經濟型態。對現代人而言,沒有電腦生活就會失序,但看在古人的眼裡,簡直是不可思議!同樣的,你覺得使用電腦的現代人去嘲笑打字機時代人們的運作模式,公平嗎?

真正的愛,是沒有條件的。如同父母之於子女,雨露之於大地。假如你的父母一天到晚問你要怎麼報答他對你的養育之恩,你大概很難不去懷疑你們之間的親子血緣。所以真正的愛,是不應該有條件的,因為現在「無因」,將來才會「無悔」。有因、有條件的愛,當你在意的條件消失時,難道你就不愛了嗎?你喜歡你女朋友的身材,但她有一天會變老、變胖;妳喜歡妳男朋友的多金,但他有一天可能會失業。當變故發生時,當你不再認同時,你就有了偷腥的藉口嗎?那麼你的愛情到底算什麼呢?對方又算什麼呢?

我們之所以會愛上一個人,應該是我們先能接納對方的缺點,而不是因為對方符合了我們設定的哪些條件。也許是寂寞的緣故,我們長越大,越熱衷於談情,越執著於說愛;又因為愚癡的關係,構築了更多的門檻,搭建起更高的藩籬。忘了真正發乎情的愛長什麼樣子,於是讓不相干的妄想、分別、執著障蔽了我們的心,讓愛情染汙上其他多餘的色彩,不能佔有就毀滅,不再認同就背叛;情與愛,全成了割讓純真的恰恰舞曲。

現在「無因」,將來才會「無悔」。既然是無悔的,當然也沒有誰認同、誰不認同的問題了。就好像楊過跟小龍女師生戀的愛情一樣,其中深意,不可為外人道。即便愛出有「因」,也只因為「愛」。

—— 雪風書齋 ~ 型正院宅男署 ——

(文字評論,版權所有)

2008/06/05 18:26 發表於奇摩部落格:雪風書齋 ~ 型正院宅男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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